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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木“新国标”陷监管空白

日期:2013.06.20 来源:北京商报

   《红木家具通用技术条件GB28010-2011》(以下简称“新国标”)强制性实施已有4个半月,北京商报记者走访北京市场时却发现,某些红木企业完全不见明示卡踪影,呈现守法者与违法者共处的乱象。业内人士称,红木“新国标”虽有强制性规定,却陷入监管空白,无人检查或处罚导致大部分厂家肆无忌惮地公开违规。

市场乱象:“新国标”企业未执行
    2月1日,红木“新国标”正式实施。根据规定,红木家具必须配备使用说明书、产品质量明示卡、产品合格证,即“一书一卡一证”齐全,否则禁止销售。然而,“新国标”明文规定的这条国家强制性标准,在实施4个半月之后,依然鲜有企业执行。
    作为首个积极倡导执行“新国标”的企业,友联红木堪称业内最守法者。6月15日,北京商报记者在居然之家丽泽店的友联红木展厅看到,每一件产品 都有专属的产品质量明示卡,上面清楚地标明了产品名称、规格型号、适用范围、材质和工艺等项目。除了友联红木以外,居然之家丽泽店红木大会堂的30多个品 牌全部按照红木“新国标”要求,为产品配备“一书一卡一证”,只是各家执行水平参差不齐。
    在十里河某著名卖场,北京商报记者却看到了另一种情形。在某个红木展厅,待售产品完全不见明示卡踪影, 仅有手写的产品标签,其中不少产品只以笼统的“老红木”来标示材质。对于明示卡的缺失,销售员解释为“我们现在走品牌路线,主要以合同为主,会在交付产品 时附上‘三包卡’”。另某红木家具品牌,销售员对红木“新国标”毫不知情,对“产品质量明示卡”更是一头雾水,产品标签也以手写,将材 质称为“老挝红酸枝”、“红酸枝”等,一个价签原标为“老挝红酸枝”又用手写为“檀香木”,让人根本分不清到底是什么材质。类似这样的情况还出现在西四 环、南三环的多家红木家具专业市场,本该强制性执行的“新国标”,被这些红木企业置若罔闻。

业界说法:不“明示”暗藏玄机
    为何红木“新国标”实施已经4个半月,不少厂家仍然明目张胆地售卖没有配备产品质量明示卡的产品?这其中实际上暗藏玄机。
    自从“新国标”于2月1日正式实施以来,不少企业以“制作麻烦、高额印刷费用会增加成本”等说辞拖延制作质量明示卡,形成庞大的观望大军,甚至 还有人在侥幸地期盼红木“新国标”无疾而终。对于这种说法,中国家具协会传统家具专业委员会高级顾问王秀林予以驳斥:“红木价格昂贵,大钱赚了,难道还在 乎这点小成本?”他认为,心里有鬼的厂家才不敢明示,“‘明示卡’白纸黑字地写明材料,如果有问题,消费者就有证据对簿公堂了,他们生怕被查出假货担责 任,怎么可能主动明示?”
    不能“明示”的另一个理由是,红木品种多、产地复杂,有的厂家也不明白材料从哪儿来的、是什么材质。友联红木总经理潘海英却不认同:“企业不知道自己产品材质,就不要生产产品了,做这行就得多些研究,做得专业。”
    北京防伪技术协会专家刘平指出,为产品配备“一书一卡一证”是“新国标”中要求强制性实施项目,所有红木厂家都必须执行,不应该存在不执行或者变相执行的行为。

原因分析:违规者未受处罚
    明明出台了国家强制标准红木“新国标”,为何违规者都在肆意售卖产品?业内专家表示,关键原因在于红木家具行业陷入监管空白,违规者没有受到应有的处罚。
    刘平告诉北京商报记者,工商和质监两个部门都可对违反“新国标”的行为进行抽检和处罚,前者依据《产品质量法》,监管生产领域的产品质量,后者 则从标准化管理角度,监管流通领域的产品质量。然而,红木家具产品的投诉很少,没有引起执法部门的重视,也就没有主动监管企业的经营行为是否违规。
    质量监管的庞大费用支出,也使相关部门望而却步。据中国林业科学院木材工业研究所专家姜笑梅介绍,抽检产品需要正规购买,国家拨出的专项经费有 限,根本买不起昂贵的红木家具,即使抽检也只能切一小块,无法代表产品全貌,根本查不出真假,更何况产品材质本身也存在鉴别难题,目前的检测方法只能精确 到产品种类,无法判断产地。
    “有强制性标准却无人监管,完全依靠市场自觉行为难以真正奏效。”居然之家副总裁任成认为,红木“新国标”要真正贯彻实施,需要有责任的企业与卖场共同努力,更需要执法部门强化监管职能,让违法者付出应有的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