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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都市报 | 全国政协委员翟美卿:惠企政策不光要“救急”,更要考虑持续

日期:2023.03.06 来源:南方都市报

完善产权保护制度、放宽重点行业市场准入、建立对民营企业无事不扰制度……3月3日下午,全国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举办首场新闻发布会,发言人郭卫民提到,近年来在疫情反复冲击下,民营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经营压力加大,多位委员积极就推动民营经济发展发出声音。

全国政协委员、香江控股董事长翟美卿也是其中一员。今年她将一份反映民企心声的提案带到全国两会,提出“推动制定民营企业法”等多项建议,为民营经济保驾护航。

翟美卿告诉南都记者,当前各地方精准施策,惠企纾困的举措有望进一步增强民营企业应对困难的底气,激活市场活力;但关键在于落地,建议通过采取绩效考评等方式实时评估惠企政策落实效果,及时收集企业的反馈意见和建议等,增强企业真实获得感。

同时,她认为应厘清政府与市场、政府与企业的边界,让政府和企业回归到遵守基本的市场规则和运行秩序上来,真正做到政府法无授权不可为,企业法无禁止皆可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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恢复民企信心,建议推进制定民营企业法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优化民营企业发展环境,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去年12月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进一步要求,从制度和法律上把对国企民企平等对待的要求落实下来,从政策和舆论上鼓励支持民营经济和民营企业发展壮大。

在翟美卿看来,国家旗帜鲜明地表明态度,对民营企业来说非常有必要,“但要想扭转当下的局面,恢复民企信心,除了态度支持外,恐怕还需要拿出更多的实际行动来。”

其中的重点在于,落实针对民营经济的各种优惠政策,厘清政府与市场的边界,不直接干预企业的经营活动,营造公平、稳定、可预期的营商环境,让企业家安心搞经营、放心办企业。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出台一切措施,必须以遵守法律制度为前提”,翟美卿建议,把针对民营经济的各种政策予以制度化、法治化,建议推进制定民营企业法,将国家关心支持爱护民营企业的精神具体化。

具体而言,可以将竞争中性(也称为“竞争中立”,强调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间的平等市场竞争地位)、要素获取、准入许可、经营运行、政府采购和招投标等制度上升至法律高度,把对侵犯民营企业和企业家行为的责任追究予以法律化。

南都记者梳理发现,今年全国两会,已有多位代表委员呼吁单独立法保护民营经济。全国工商联向全国政协推荐的两大重点提案也包括制定民营经济促进法,另一个是关于切实落实“两个毫不动摇”提振民营企业发展信心的提案。

“政府法无授权不可为,企业法无禁止皆可为”

在立法之外,翟美卿还建议通过司法和执法,保障民营企业的合法权利。她在提案中指出,“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最根本的是要严格遵守物权法、宪法,尊重和保护个人财产权不受侵犯。”

翟美卿建议,充分运用司法手段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依法严惩违法侵害民营企业的行为。同时严肃查处公职人员侵害民企利益等问题,构建民企信访举报“绿色通道”,为民营经济发展保驾护航。

公平竞争、公正监管是营商环境的基石。聚焦政企关系问题,翟美卿呼吁,管理部门应该带头遵守契约精神,遵守市场规则,不直接用行政手段干预企业的经营活动。

她告诉南都记者,厘清政府与市场、政府与企业边界的关键是,让政府和企业回归到遵守基本的市场规则和运行秩序上来,形成公开、透明、公平的市场规则。真正做到政府法无授权不可为,企业法无禁止皆可为。

值得一提的是,为从源头上预防行政违法或不当行为发生,国家层面不断强化公平竞争审查的刚性约束。去年新修改的《反垄断法》明确,国家建立健全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行政机关在制定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定时,应当进行公平竞争审查,重点评估对市场竞争的影响。

在提案中翟美卿还建议,打破垄断,放松管制,创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她告诉南都记者,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首先要在市场准入上破除隐性壁垒,对不同的市场主体要一视同仁,公平对待。

在翟美卿看来,当前“办照难”“办证难”等公共服务已不再是民企发展的痛点,取而代之的是市场竞争中与企业性质挂钩的行业准入、资质标准、产业补贴等不平等制度约束。

为此她建议,应继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排查、系统清理各类显性和隐性壁垒,在电力、电信、铁路、石油和天然气等重点行业和领域开放竞争性业务,确保民营企业平等获得资源要素,形成各类市场主体公平竞争的经营环境。